读史略得

题目拟有三月,迟迟未敢落笔。心中所想甚大,奈何所学寥寥,恐妄言尽虚。人到中年,精神常恍惚,思虑频若失。再不动笔,当时思索,大概要消失殆尽。

读史为何?经学者务以治史,热闹者观于故事。身在其中,我突然意识到,我正处在一个最容易读懂秦汉魏晋历史的时期。

中国的历史很长,记载也非常详细。史家的直笔,常常为人乐道。最出名的则是崔杼弑君,齐国太史直书“崔杼弑其君”;崔杼杀太史,太史大弟也如此直书;崔杼杀太史大弟,太史二弟亦如此。崔杼见太史一家不能屈,放过太史二弟。

典史

汪精卫有诗——“慷慨歌燕市,从容作楚囚。引刀成一快,不负少年头。”起初也算是热血救中华的仁人志士,晚年却做了几年汉奸。评价汪精卫,如果单从这四句来推定其人,恐怕要惹得一片喧哗。想要证明一个系统的可用性和可靠性,靠举例是没用的。

那么,该如何审定史书呢?应该先思考史录是如何形成的。

司马迁在史记自序中提到:

昔在颛顼,命南正重以司天,北正黎以司地。唐虞之际,绍重黎之后,使复典之,至于夏商,故重黎氏世序天地。其在周,程伯休甫其后也。当周宣王时,失其守而为司马氏。司马氏世典周史。

屈原在《离骚》中自序为帝高阳之苗裔,太史司马迁亦为重黎之职为傲。司马氏,周时世典周史,夏商世序天地,在颛顼,南正司天北正司地。史录的形成,则应当是从司天司地演化而来。那么,何谓司天?

《史记·历书》记载:

少暤氏之衰也,九黎乱德,民神杂扰,不可放物,祸菑荐至,莫尽其气。颛顼受之,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,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,使复旧常,无相侵渎。 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,故二官咸废所职,而闰馀乖次,孟陬殄灭,摄提无纪,历数失序。尧复遂重、黎之后,不忘旧者,使复典之,而立羲和之官。明时正度,则阴阳调,风雨节,茂气至,民无夭疫。年耆禅舜,申戒文祖,云“天之历数在尔躬”。舜亦以命禹。由是观之,王者所重也。

火、北两字相似。加之火充满神秘色彩,于人尤其重要。司地北正可能早已被俗称为火正。

少暤为黄帝之子,颛顼叔父,尧为颛顼族孙。两次九黎乱德,阴阳失序,灾祸频至,都是重黎所定。司天观天象,定时节,使民有所知,依时而作,依时而收,而不任信鬼神。那么,何谓司地?

《史记·楚世家》记载:

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。高阳者,黄帝之孙,昌意之子也。高阳生称,称生卷章,卷章生重黎。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,甚有功,能光融天下,帝喾命曰祝融。共工氏作乱,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。帝乃以庚寅日诛重黎,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後,復居火正,为祝融。

帝喾为黄帝曾孙,颛顼族子,帝尧之父。此时的重黎为颛顼曾孙,居火正,负责消灭作乱的共工氏。作战不力遭诛,其弟吴回继为重黎之后,居火正。若从善善恶恶来看,司天善善掌祀,司地恶恶掌戎,为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”的早期原型。身位重、黎的南正、北正建功之后,当有歌谣赞颂此功。这些歌谣,即为史录之雏形。重黎亦兼职记录这些歌谣,所谓世序天地与世典周史。

知道史录是如何形成的有何用?史录的用意在于善善恶恶,以及总结过往执政的经验教训。古人的逻辑能力很差,偏重于想象方面的思考能力又很足。已经成功的经验,是不能违背的,否则会有灾祸;这是逻辑能力不足的表现。因为他们没办法分析灾祸是如何形成的。臣弑君,就是一定不能违反的,哪怕这个君与崔杼妻通奸。所以齐太史直书崔杼弑其君。

春秋战国之后,古人的见识与知识积累稍多,臣弑君并不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违背的原则。东汉末,吕布一方诸侯,可当春秋之君。吕布麾下诸将叛布,吕布被曹操所擒之后,愤愤然于此,曹操诘问吕布和诸将妻私通,吕布竟然哑口无言而默然。

《英雄记》曰:布谓太祖曰:“布待诸将厚也,诸将临急皆叛布耳。”太祖曰:“卿背妻,爱诸将妇,何以为厚?”布默然。

政治

很多人喜欢谈论政治,但若是被问到什么是政治,很多人可能只给出一个粗俗的答案——“政治就是一伙人搞另外一伙人”。以微处着手,探寻政治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。因为总可以认为,身处其中之人能力再强一点,就不需要政治。介于此,直接讨论一个宏大的难题,更容易明白政治为何。

帝尧之时,洪水滔天。尧用鲧治水,九年不成。舜摄行天子之政,诛鲧而任禹续鲧之业。洪水,则是大禹要解决的问题。

后世不懂得大禹治水,瞎写一通。有的说鲧堵禹疏就成功了;有的说大禹特别能吃苦,如“劳身焦思,居外十三年”等;还有些神话,直接说大禹有天帝相助。

我们回归问题的本质,治水需要何种能力与条件?正确的决策和充足的劳力。尧求能治水者,群臣四岳皆曰鲧可。大概因为鲧一族有治水经验,又或者是因为洪水太大,其他族群望而却步。总之,治水的任务就被推给了鲧禹。即便鲧禹世代治水,但是面对如此滔天洪水,过往的经验并不那么够用,新的问题需要新的解决方法,需要禹有足够的智慧。

至于劳力,史书并未记载。不过根据当时的生产力和输送能力,舜是没办法给禹充足的脱产人力去做这件事。现在的社会,徭役消失有二三十年。那么,徭役形式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?政治形式的发展并不是无中生有,最初可能只是某一次临时权宜。之后浮浮沉沉,然后在某时期因某问题而规模化使用,最终形成惯例。司马迁在《夏本纪》论曰:“自虞、夏时,贡赋备矣。”禹治水的劳力,直接或间接的,就来自于贡赋。而且极有可能,就是大禹治水这一行为,将其规范化了。《夏本纪》“奉帝命,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,行山表木,定高山大川”是也。

史书上,文治武功是最值得吹嘘的东西。后人耳濡目染,也喜欢如此吹嘘。秦皇汉武等名字早就把耳朵磨出了茧,却极少有人吹嘘大禹的文治武功。夏的遗址尚未被发现,史书记载也只是寥寥数语,要如何理解治水之功?想要读懂史书,先要洞察社会;想要读懂政治,先要学会逻辑。尧舜之时,华夏处于部落阶段的后期。禹治水的面积,应当是显著超过当时部落影响范围。《史记》中禹定九州之事,和禹治水应该是分开的两件事。以当时的人力物力,是没办法在一代人的时间治理如此宽广的区域。不过即便治水之域没有九州之广,也是奉一州之命,以郡县之力,平四五州水土。治水所需的衣食物力,州内尚能协调多寡。至于州外,则要恩威并施、文武相济。如此以来,禹结束尧舜的部落制,凝神州之力聚为国家,自是顺其自然。

什么是政治?政治是一群人组织起来,完成单独个体无法完成的目标;而组织的形式及规模,同时影响着社会。政治人物的权力是组织的实体,故用于评价单独个体的道德观念无法适用。要如何评价政治人物,阴阳、礼法、左右?世人争论不休。清楚政治行为的特征,才能开始评价政治。

魏略》曰:初畿在郡,被书录寡妇。是时他郡或有已自相配嫁,依书皆录夺,啼哭道路。畿但取寡者,故所送少;及赵俨代畿而所送多。文帝问畿:“前君所送何少,今何多也?”畿对曰:“臣前所录皆亡者妻,今俨送生人妇也。”帝及左右顾而失色。

朝廷令郡县录送寡妇,不过有些寡妇已经自相婚配,郡县该如何处理?大部分郡县严格执行朝廷命令,哪管拆散夫妻,啼哭当道;杜畿自言仅送未再婚配的寡妇。事至于此,问两个问题:

  1. 中央的命令,地方是一定要遵行的么?
  2. 杜畿所送者少,没有漏送么?

通常情况下,地方都会配合中央。不通常的情况也不少,比如“乱命不从”。命令的下达和执行,必须得到至少双方的共同认可,才有较好执行的可能。如果再有被执行方的共识认可,命令更容易执行。习惯了集权、威权式政治的人,可能会以为政治就是自上而下。不过政治行动的执行,是基于共识、行于实践、成于合作。对共识是否尊重、实践是否合理、合作是否可行,可以划分种种政治行为。阳奉阴违、扩大化;酷吏、循吏;法、儒;霸道、王道等,都是在不同政治粒度上基于结果对共识的划分。曹操霸府,毫无疑问是酷吏集团;地方对幕府的命令,是尽可能做到全部执行。即便如此,杜畿依然可以根据现状,一定范围内灵活处理幕府文书,和其他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第二个问题很难通过史书来回答,因为中国的史书记载粒度太粗,可信度也不佳;能够提供为史料的文物发现严重不足。不妨直接根据常识来推理吧。在曹操实现华夏的伟大复兴中,男人是彻底的工农兵具,女人则是彻底的生育工具。人离乡贱,那些寡妇自然是不愿意背井离乡,成为他乡之人的生育道具。在杜畿行政宽松的前提下,杜畿也不可能一个个亲自确认的情况下,在较为庞大的待送人数基础上,出现一些临时之宜如紧急嫁人或县吏徇私等,试图躲过成为背井离乡之人的命运,是显而易见的。这种临时之宜,算不算漏送?这取决于幕府决策者的意志。杜畿为郡守十数年,河东常为天下先。曹操是出色的政治家,懂得集权与放权,并没有在细节上苛责杜畿。统计中有假阴/假阳的概念,我更喜欢信息检索中的准确率和召回率——高准确率和高召回率不可兼得。政治行为是对群体进行操作,聚焦于个体,必然会有奇异值。中式辩证法总喜欢在奇异值上喊口号,对政治行为进行批判/赞扬,却不从逻辑和现实上去分析,故而导致文明前进如登天退步如决堤。